作者:瞰渡资产 时间:2021-02-10 浏览者:745人
尊敬的投资者:
根据《瞰渡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的约定,2021年2月18日为瞰渡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开放日。定期开放日受理基金的申购/赎回。
特此公告。
北京瞰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2021-2-10
尊敬的投资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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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》、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私募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应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、投资于公司单只私募基金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:
(一) 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;
(二) 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。(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、股票、债券、基金份额、资产管理计划、银行理财产品、信托计划、保险产品、期货权益等。)
(三)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:
1、社会保障基金、企业年金、慈善基金;
2、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;
3、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;
4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。
参与私募投资基金有风险。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产品法律文件,了解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,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、投资期限、投资经验、资产状况等判断产品是否与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。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,并自行承担所作出投资决策之相应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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